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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砖瓦行业产业政策和现状分析

   日期:2015-11-24     来源:网络    浏览:169    评论:0    
核心提示:1、我国砖瓦行业现状我国是能源生产大国,也是能源消费大国。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是主体,煤炭在能源生产结构中占77%,在能源

1、我国砖瓦行业现状

我国是能源生产大国,也是能源消费大国。在我国的能源结构中煤炭是主体,煤炭在能源生产结构中占77%,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67%。在能源消费中建筑材料 的生产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5%。现在,我国既有建筑面积已经超过420亿㎡,每年新增建筑面积20亿㎡,既有建筑中有95%不能满足国家的建筑节能标 准,既有建筑的使用能耗占全社会终端使用能耗的28%。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利废节能是头等大事,要抓好建筑节能首先要从源头“建材生产节 能”抓起。

我国的砖瓦生产大都以外燃煤为主,“十五”期间,随着国家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推广,170个城市“禁实”工作取得可喜成果,实心粘土砖总量由每年 6000亿块下隆到4800亿块,烧结空心制品、掺废渣30%以上的各种废渣砖、煤矸石砖、粉煤灰砖、灰砂砖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烧结瓦由每年700亿片下 降到400多亿片,各种水泥瓦由年产几亿片增加到20多亿片。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砖瓦工业也步入发展快车道。“十一五”期间,砖瓦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推进“节能减排”, 加大“禁实”力度,实心粘土砖总量继续得到有效控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呼声高涨,新型墙材生产线的建设速度加快,高质量、高档次烧结产品的示范生产线正 在引导着砖瓦向节能型产品转型。非常明显,中国砖瓦行业的转型期已经开始。产品品种及类别从最初的空心砖发展到门类较为齐全的烧结多孔砖、模数多孔砖及砌 块、空心砖及空心砌块、清水墙砖、装饰砖、高保温隔热性能烧结砌块等。在调整和发展过程中,作为粘土资源依存度较高和能源消耗量较大的砖瓦工业,重点在利 废方面进行攻关,大量利用工业固体废料替代天然粘土生产烧结产品,节约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和能源。

2、我国砖瓦行业产业政策

我国砖瓦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近年来,我国针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求和我国墙体材料革新的进程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砖瓦行业的科技进步。

2.1、《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
1992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批转国家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通知》批转了原国家建材局、原国家建设部、农业部、原国家土地局 《关于加快墙体材料的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同意我国墙体材料的革新和推广按《意见》贯彻执行。《意见》指出“为了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的发 展,国家有关部门要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实行鼓励政策,对生产和应用实心粘土砖实行限制政策”。《通 知》的发布正式宣布我国墙体材料革新的开始。

2.2、《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住 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意见》明确要求“积极开发和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完善住宅的建筑和部品体系。从 2000年6月1日起,禁止用原木生生产门窗,沿海城市和其他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并根据可能的条件限制其他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 用”。《意见》的发布对我国砖瓦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标志性作用。

2.3、《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

1999年,原建设部、国家经贸委、质量技监局、建材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建住房1999[295]号)。《通知》明确规 定自2000年6月1日起,各直辖市、沿海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的省的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限时禁止使 用实心粘土砖,限时截止期限为2003年6月31日。各地应采取切实措施,抓紧做好实心粘土砖的替代材料及制品的衔接工作,积极推广采用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及与之相配套的新型墙体材料。要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完善配套技术,落实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尽快解决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技术、质量问题。并根据可能和 条件逐步限制其他粘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各地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要专款专用,制定相应用款计划,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各地对积 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企业、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违反《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企业按规定予以处罚。

国家墙改办,根据《通知》要求,明确了第一批160(后来增加到170)个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城市。《通知》拉开了我国砖瓦行业技术革新的序幕,拥有2000多年历史的秦砖汉瓦开始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同时我国墙体材料的应用结构也开始发生重大变化。

2.4、《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农业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4]249号)。《通知》要求170个首批禁止使用粘土砖的城市中未完成“禁实”任务的城市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在2004年底前完成“禁实”任 务。《通知》要求各地积极组织开展科研开发,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和技术改造,为“禁实”和墙体材料革新提供技术保障。加快新型墙体材料建筑应用步伐。在巩固 大中城市“禁实”的同时,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并把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同推进城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起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墙体材 料革新的决心,促进了我国新型砖瓦行业的发展。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通知》肯定了我国墙体 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取得的积极成绩,同时也对“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有效保护耕地和节能能源提出了要求。《通知》 要求已限期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包括瓦,下同)的170个城市,要向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推进,并向郊区城镇延伸。其他城市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分期 分批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并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其中,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和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的城市,要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 土砖;粘土资源较为丰富的西部地区,要推广发展粘土空心制品,限制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在新型墙体材料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地区,要禁止生产粘土 砖。力争到2006年底,使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减少800亿块。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4000亿块 以下。《通知》的发布明确了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实用实心粘土砖的要求。

2.6、《关于公布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
2005年,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农业部联合发文《关于公布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656 号)。《通知》明确我国第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256城市名单,要求各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城市限时禁止使用 实心粘土砖分年度计划,第二批城市在2008年底禁止实用粘土砖。

2.7、《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

2007年,原国家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的通知》(建科[2007]74号)。《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摸清现有墙体材料用量及 生产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的“禁实”工作目标,合理扩大“禁实”城市范围,东部沿海、中部平原地区的城真建筑工程项目应一律实现“禁实”,并逐步向淘 汰粘土制品过渡。各地应对农村地区自建房进行引导,鼓励使用符合当地特点的新型建筑材料。各地要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工程应用技术水平。

2.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07年10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我国能源节约的各方面,其中第四十条“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 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为我国砖瓦行业发展新型节能利废产品指出了方向,奠定了法律基 础。

2.9、《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08年,国务院发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条例》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民用建筑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 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国务院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目录。国家限制进口或者禁止进 口能源消耗高的技术、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人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条例》的规定有力地促 进了我国传统砖瓦行业的技术进步。

2.10、《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是国家科学和技术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纲要》明确了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 撑发展、引领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 力的支撑;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在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 定基础。《纲要》指出今后15年在能源开发、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方面取得突破,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坚持节能优先、降低能耗。攻克主要耗能领域的节能关键技术,积极发展建筑节能技术,大力提高一次能源利用效率和终端用能效率。

《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着重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 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强化能源节约和商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 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 等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工作。针对建筑节能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等。

2.11、《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修订并发布了《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指南指 出:在建材制造业有关的领域,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技术及装备、环境友好材料、固体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玻璃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品、生产 节能和建筑节能技术、清洁生产工艺与装备等方面重点突出自主创新成果、发展高技术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 环境友好型社会。

2.12、《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2007年,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编制的《建材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指出,建材工业的发展应当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 境为中心,以水泥、墙体材料产业为重点,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固体废弃物利用率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目标,紧紧依靠技术进步,按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把建材 工业发展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要统筹建材生产节能与建筑节能,大力发展保温隔热功能材料;加快发展新型墙材及节能门窗等建筑围护材料;积极开 发和生产新型墙材和节能门窗、屋面材料,推广应用建筑综合节能保温体系和技术;充分利用各种工业废弃物,大力发展环保型的新型墙材产品,同时加快以展节能 型门窗等建筑围护材料。以发展复合多功能墙材为重点,加快淘汰实心粘土砖,逐步提高新型墙材的生产和应用比例,注重提高新型墙材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到“十 一五”末,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60%以上,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纲要》强调,“十一五”期间,建才工业的发展应当以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中心,以水泥、墙体材料产业为重点,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固体废弃物利用率 和降低污染物排放为目标,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把建材工业发展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墙体材料工业要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煤 矸石、粉煤灰、页岩等生产空心砖和装饰砖的新技术和新装备;大力发展各种具有轻质、保温、节能、隔音、装饰功能的建筑砌块制品;发展包括纸面石膏板、纤维 增强薄板、混凝土空心条板在内的各种轻质建筑板材;研究开发工业化生产的成套技术等。

3、结语

目前,针对节能减排和建设两型社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建筑节能和墙材革新对我国砖瓦工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该看到今后一段时期是我国砖瓦行业的机 遇期,200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国家将在今后2年多的时间注资4万亿以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同时提出了包括加快建设保障性安 居工程、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砖瓦行业作为我国墙体革新的排头兵,一定要抓住机遇,以 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带动传统产业升级,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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