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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新墙材专项基金返退时限一再放宽

   日期:2013-09-09     浏览:78    评论:0    
核心提示:  工程竣工了,别忘了拿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东莞继2009年首次放宽该项基金返退时限后,今年8月底再次放宽时限,颇有点求返
  工程竣工了,别忘了拿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东莞继2009年首次放宽该项基金返退时限后,今年8月底再次放宽时限,颇有点“求返退”的意味。东莞市墙改办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还是因为建设单位的办理人频繁变更所致。

3年两次放宽返退时限

8月26日,东莞市住建局网站一则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以下简称“新墙材”)专项基金的通知引发关注。通告称,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建设单位未能按文件规定在主体工程竣工后180日内及时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申请,现决定进一步明确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的时限要求。据了解,这是三年间第二次放宽返退时限了。

记者从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东莞市从2003年6月1日起强制推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对规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8元预缴发展新型墙材专项基金。2009年5月,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印发文件,将预缴专项基金调整为每平方米10元。按照规定,对于缴交该项基金、经审查按规定使用了新墙材的建设(开发)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时限内予以办理清退该项基金。

据东莞市墙改办称,(东财[2009]281号)文件要求主体工程竣工后90日内申请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结算,后考虑到建设单位开具发票、办理相关竣工手续、人员流动工作交接等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返退的实际情况,东莞市住建局与财政局协商发文,将时限要求调整为主体工程竣工后180日。

8月26日,为方便建设单位办理返退手续,市住建局又进一步明确申请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的时限要求,进一步放宽了办理时限:明确“申请单位可以分别以主体分部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的日期180日内来计算办理专项基金返退时限”。

官方称办理人变更所致

记者了解到,目前东莞建筑面积上万平米建筑不胜枚举。按照每平方米10元计算,一个工程的新墙材专项基金至少得10万元。建设单位为何迟迟不办理返退,要有关部门一次次“求退”?对此,东莞市墙改办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主要还是由于建设单位该项基金办理人变更频繁所致。

但到目前为止,墙改办究竟收取多少专项基金,返退的比例如何,又研究推广了哪些新墙材技术及示范项目,墙改办未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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