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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8月1日起禁止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

   日期:2012-12-03     作者:流星的美    浏览:66087    评论:0    
核心提示:  记者从河南省平顶山市墙改办获悉: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市城市规划区(含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及区辖建制

  记者从河南省平顶山市墙改办获悉:市住建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市城市规划区(含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及区辖建制镇政府所在地,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建筑工程的基础以上墙体、围墙及临时建筑设施,自8月1日起禁止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以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对违规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的工程,市墙改办不予办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退。科技部门严把墙体节能关,对违规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的工程一律不予节能备案。勘察设计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对违规设计黏土类墙体材料的施工图一律不予出具《河南省建筑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审查意见书》。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自觉使用经过确认的新型墙材产品,杜绝黏土类墙体材料上墙使用,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单位严把墙体材料使用关,对违规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的,必须要求施工、建设单位改正。检测部门严格按照河南省墙改办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进行检测,对黏土类墙体材料一律不予检测。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使用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对违规使用黏土类墙体材料的工程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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