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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合肥市城乡建委获悉,近日国家检查组将再次来肥,对合肥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一年一度的专项监督检查。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合肥市既有建筑总量1.67亿平方米,其中民用建筑总量1.42亿平方米,全市累计建设节能建筑7382万平方米,占现有民用建筑总量的51.9%。
2005年底,合肥全面启动了建筑节能工作,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规定合肥市市区、开发区所有新建民用建筑从2006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并针对立项、规划、设计、审图、竣工验收、房产销售等各环节,对新建民用建筑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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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合肥市新建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的执行率达到了100%,施工图审查合格率99.5%,施工执行率100%,施工合格率97.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总面积1453万平方米;光电应用5.3兆峰瓦;绿色建筑6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2006年度,合肥市建筑节能工作在国家专项监督检查中位列全国夏热冬冷地区17个中心城市中的第3名;2007~2009年,合肥市建筑节能工作又连续三年受到住建部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