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老城过多的人口是南京既定的城市战略。28日,南京市发布《彰显古都风貌提升老城品质的若干规定》,共21条,从建设容量、高度、色彩等四个方面对老城进行保护,推动人口和产业向郊区疏散。
统计资料显示,南京老城41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达3万人/平方公里。虽然近年来老城建设明显减量,但由于建筑密度很高,尤其是高层建筑的插建,给老城风貌 造成了损害。为此南京规定,老城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大型办公商业项目,原则上医院、学校等不得在老城内新扩建,引导优质资源向新区集聚;控制“见缝插针” 的建设项目,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待更新地块禁建高层建筑,鼓励“见缝插绿”。老城年度土地投放总量逐年递减,其中居住用地不得超过土地投放总量 30%,限制在非居住用地上建设“公寓”类建筑。严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保持“近墙(明城墙)低、远墙高;周边低,中心(市中心)高;南部低,北部高”的 总体空间形态。
《规定》还对建筑色彩进行了协调,以塑造城市特色。老城及明城墙外500米范围内,城市主干道两侧、重点敏感地区的建筑新建改造时,外立面不得使用与周边建筑有较大色差的色彩,不得使用大面积鲜艳的饱和色,比如大红、大绿、明黄。
“就地改造、资金平衡”是南京老城改造原地打转、建筑强度居高不下的“症结”。此次南京规定,市区联合对旧城更新地块收储,打破“就地平衡”,在较大范围内对老城改造收益进行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