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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市管理局前些时候透露,《江门人行铁桥改造方案》公示已经完成,收到的意见中支持拆除的多于重建,但因收到意见较少,需要综合考虑并与相关部门交流后再决定。这样的表态预示,方案公示时曾明确表示拟采纳异地重建方案的情况,很可能有新的变化。
自胜利大桥建成通车后,对江门人行铁桥该保留还是拆除,其实一直就有不同的意见。其中已见诸报端的,主要是认为这座桥曾经是沟通江门河两岸的交通要道,承载了江门人的历史,“铁桥夜景”也曾是江门风光之一;该桥方便居民行走,附近不少人对它产生了感情。
但也有人从另外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看法。例如,从人行铁桥的现状来看,它与旁边新建的胜利大桥使用功能重叠,景观也极不协调,而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危桥”。既没有原地加固的必要,更无需再花1000多万元异地重建,拆除应为最合理的选择。
如果从江门河两岸的交通功能来考察,江新联围北街水闸桥到江礼大桥这段江门河总长6千米左右,即使拆除了人行铁桥,还有跨江桥梁6座,平均1.2千米就有1座桥,足以适应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南北两岸车辆和人员往来的需要。而且,蓬江大桥与胜利大桥之间的距离仅为千米左右,只是两站公共汽车路程而已,在这中间异地重建人行铁桥实在是浪费,根本没有必要。
要是从历史价值来看,人行铁桥建成至今虽然已近30年,在沟通江门南北交通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它并没有江门市区首座跨江桥梁—蓬江大桥的历史地位,也找不出它与这个时期江门发生的重大事件有什么直接联系及相关纪念意义。如果硬要将其作为现代史迹,其代表性显然不足。随着胜利大桥的建成通车,江门人行铁桥已完成了它的“使命”,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再从建筑风格和艺术上看,人行铁桥虽然曾经与蓬江大桥构成“双桥飞架”而入选“江门八景”,但客观地说该桥造型简单,除了桥上的弧形钢结构及两旁装有彩灯,晚上亮灯时显得不那么单调外,就再没有什么能给人留下较深印象的特色了。
其实,无论是对人行铁桥的拆除与保留重建,还是老城区改造或其他情形所涉及的旧建筑是否需要保留,由于着眼点的差异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意见不同在所难免。不过,现在这种做法,由于没有科学合理的判别标准和依据,只根据赞成与反对意见的多寡或其“声音”的高低,甚至仅凭部分人的“感情”表达来决定老旧建筑的拆与留,必然导致意见纷纭或决策难以服众;而且,每一个案逐项征求意见或讨论研究的做法,也耗时费力,效率极低。
由此看来,要决定人行天桥的拆与留,关键不在于还要听多少意见或再作什么讨论,而是必须尽快确立一个客观的判别标准和可行的处理办法,以作为拆与留的决策依据。也就是说,要对那些虽然没有列入法定保护范围,但具有一定历史、艺术或科学价值的建(构)筑物予以保护,首先就要对这类“历史建筑”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一般来说,这些建(构)筑物要有较长的历史,建成年限起码不少于50年;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例如当地的标志性建筑,或与重大事件有密切关系,或为名人故居、著名建筑师代表作等;在建筑风格、技术、工艺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科学研究价值,等等。要列入“历史建筑”范围,在满足建成年限的前提下,还须至少具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
由于江门当前正处于快速发展之中,新城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项目众多,经常会遇到老旧建筑到底该不该保留的问题,因而确实需要一个符合相关法规、能据以处理此类问题的章程。有了这样的规矩,对老旧建筑中哪些属于历史建筑必须保留,哪些可以拆除,就不必兴师动众去大规模征求意见或长时间研究讨论,根据专业人士严格按标准提出的认定意见,管理层就可以依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