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等国务院九部委2011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山西省政府《2011年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11月13日至21日,山西电监办作为专项行动领导组成员单位,与省环保厅、监察厅组成专项行动督察组,对山西省内长治、晋城、运城、临汾4个地市及所属13个县的“排污挂牌督办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对有关洗煤企业和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期间,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打分的方式,对涉及发电、焦化、洗煤、煤化工、煤炭开采、污水处理、建材生产等7类28家生产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共发现违法排污、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环保设施建设不达标、在线监测系统故障等5类16项问题。山西电监办将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密切配合、发挥联动效能,做好对有关违规企业的处理整改工作。
近年来,山西电监办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就环保专项行动、污染物在线监测、淘汰高耗能企业、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积极联动通力合作,通过不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现了优势互补,形成了工作合力,发挥了电力监管最大效能。山西电监办将进一步完善与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