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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建材行业税收征管的调查与思考

   日期:2016-04-08     浏览:164    
核心提示:近年来,以城市改造、路桥升级、水利水电等为主的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增长,由此而带来了砖瓦、沙石等建材工业的空前繁荣。
近年来,以城市改造、路桥升级、水利水电等为主的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地方经济增长,由此而带来了砖瓦、沙石等建材工业的空前繁荣。在玉都辖区乃至整个泾川,砖瓦建材行业在整个经济税收总量中占有的份量都是不可忽视的。那么,如何抓住这一重点税源,在税收征管上实现新的突破呢?我们对玉都辖区砖瓦建材行业经济税收状况进行了调查,从中找到了当前砖瓦建材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的办法。

一、砖瓦建材行业基本状况

(一)生产经营特点。从结构构成上看:分为砖瓦加工和沙石料开采;从经营布局上看:砖瓦加工和沙石料开采主要集中在玉都、党原、丰台、红河、荔堡五个乡镇的距离村庄较远的沟壑边沿或深山地区;从经营规模上看:砖瓦加工企业都是一厂一品,经营品种单一,且相互之间少有联合,没有形成规模优势;从产品用途上看:砖瓦加工主要用于地产开发、民房建筑、装修;沙石料开采主要用于周边群众房屋建筑。

(二)税收征管方式。一是自行申报征收。目前,玉都分局辖区所有砖瓦建材行业税款征收基本上是采取能耗测算法,实行预警值监控管理的方式。即以单位产品耗电量为依据计算产量,扣除损失外,依据产成品量和市场价格计算销售额,按月自行申报应纳税款

二是定期定额征收。主要是水泥制品和河沙经营。三是代管监开、以票控税。即业户开多少票,交多少税,主要是砖瓦建材行业。

二、征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场地偏远分散,纳税意识淡薄。砖瓦等建材行业的经营场所,由于其行业特点,绝大部分位于交通不便的山区之中,纳税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当地村(组)干部和平民百姓,由于受传统封闭思想观念与落后经济环境的制约影响,法制观念、纳税意识极为淡薄。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有的千方百计钻税收空子,钻征收管理空子;有的对税收管理置若罔闻,回避管理;更有甚者骟动当地群众抗税,拒不申报、不纳税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厂家无序竞争,行业利润下降。近年来,由于以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动力而带来的社会需求,促进了砖瓦建材市场的繁荣发展。众多经销者盲目的投入资金参入砖瓦建材行业的经营,造成建材市场供大于求。如党原乡就有7家砖瓦厂,市场竞争的加剧,导致了恶性竞争发生,个别大厂为了垄断市场,达到个人独利的目的,不惜亏本销售,从而形成整个行业的恶性循环。恶性竞争的结果造成大部分砖厂库存产品加大,销售收入减少,应纳税款也相应减少。

(三)征管力量薄弱,税收成本过大。全省国税系统自2005年征管改革以后,农村基层分局人员减少,除应付正常的日常工作,很难抽调空余人手去加强砖瓦等建材行业税收管理。而且,由于场地偏远分散,纳税意识淡薄,每月申报征收必须上门两次以上才能完成,有的甚至两三次也劳而无功,让基层税务人员逐渐产生了重征收、轻管理,重大税源税收、轻小税源税收的思想。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够扎实,管理手段不够有力、税源不清、户籍不明、纳税人经营状况不清楚的现象也依然存在。

(四)部门缺乏配合,执法刚性不足。目前从事砖瓦建材行业经营的纳税人90%以上的属个体经营户,税务机关主要采取以票控税、自行申报、定税等管理办法。而部分纳税人却常钻税务机关的空子,若购货方是个人,则干脆不开发票,隐瞒销售收入,同时也少缴了应纳税款。另一方面,作为执法机关的国地税、工商等部门间各自为阵,信息共享不够,合力治税难以形成。

三、强化税收管理的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纳税意识。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如利用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税法的宣传。由于砖瓦建材行业大部分属于地方政府私营企业或个体户,所以在在宣传对象上要将各级党政领导、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在宣传内容上要区别对待:对各级党政领导要重点宣传税收与当地经济的关系;对纳税人要将纳什么税,纳多少税,怎样纳税,违规后应如何处理等内容作为重点。另外,农村特色税收点多面广、零星分散,单靠国税部门孤军奋战,难以建立全方位的税收监控网络,要与地税、工商、公安、城建等部门定期召开税收征管联系会,明确联系方式和人员,互通数据,交流信息,并形成惯例,以此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形成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

(二)做好登记,搞好税源调查。税务登记管理直接决定和影响税源基本状况和税收收入规模,以及税源统计、分析、预测的准确性和税收征管工作的方向性。因此要强化户籍管理,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控管和税源调查分析,找到加强征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掌握不同区域、不同纳税人的经济税源状况,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经济发展变化对税收的影响,摸清砖瓦窑行业的特点和规律,找出决定企业产销量的关键要素,并通过“要素分析法”解决税收难题。具体地的讲,根据砖厂规模、原料来源及产品规格和点火时间等要素,对所辖砖瓦厂进行分类,采取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确定其生产量;依据工人人数、计件工资标准及相关费用等要素,监控推算当期产量;根据窑门数量、窑室容量及周转天数等要素计算产砖数量;根据不同型号设备用电量和单位产量等要素,剔除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失,计算砖瓦生产量。

(三)对症下药,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对砖瓦建材行业的税收管理。一是要强化纳税申报管理。应依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告知所有砂石、砖瓦等建材行业纳税人需履行的纳税申报义务及具体的申报期限和内容,加强和规范日常纳税申报管理的质量;二是要建立砖瓦税收管理台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掌握砖瓦厂的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并将其申报情况、发票使用情况、巡查情况分户登记到专门的台账,加强日常监管;三是推行建账建制。对财务制度比较完善、账务比较健全的砖瓦厂,要大力推行建账建制工作,逐步实现纳税人主动申报纳税和查账征收。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实行以电控管、查定征收的办法。纳按月自查电表用电量,依照每度电纳税定额计算申报纳税;四是要走近纳税人,做好优化报务工作。要针对农村税收实际和农民讲求实惠的基本特点,要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的个性特点、甚至兴趣爱好做扎实细致的工作。要坚持经常联系沟通,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关心他们的生产、销售以及与之有关资金、人力、水电、用土保障情况,用实际行动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销售等方面的遇到实际问题,特别是在砖厂受到自然灾害时,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安慰、查看损失,在索取销售发票时能够及时办理,使他们能够真正感受到税务部门的关怀,从点滴、细微之处感化纳税人,促进税收工作顺利开展;五是要加强与工商、地税、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经常与他们取得联系,相互沟通了解这些砖瓦行业的经营状况、地税缴纳情况、能耗情况等,使管理员能够做到心中有数,进一步提高对砖瓦企业的税源管理水平。

(四)明晰职责,规范管理程序。要通过加强对农村特色税收征管情况的调查研究,认真研究、分析不同类别纳税户的生产经营特点,努力把握其发展的规律性,增强征管工作的创造性,始终掌握税收征管的主动权。一是要制订切合农村砖瓦行业税收征管的管理办法,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赋予的基层税务分局、税收管理员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税务分局和税收管理员的职能作用。要解决职责不清的问题,自觉克服管理职责的移位和错位问题,对属于自己的工作,既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管理,又要严格执法,做到不越权、不弃权,不移位、不错位;二是要不断完善砖瓦建材行业纳税申报制度,彻底改变申报不及时、纳税不到位和税收成本过大等问题;三是要建立科学的税收工作考核、考评体系,加大对砖瓦建材行业税收征管的考核力度,确保砖瓦建材行业税收征管数据指标与征管实际情况的吻合,不断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持续、协调发展。

(五)加大稽查力度,减少漏征漏管。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打击偷漏税行为的强有力手段。一是大力要开展“阳光稽查”,把稽查工作重点前移,变“重在罚后教育”为“重在查前督导”,避免凡查必罚的现象;二是稳步开展“调研式稽查”,查出一个案例,找出一个规律,发现一个倾向,规范一个行业;三是创新稽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与外调相结合的方法查深、查透,发挥稽查的威慑作用。四是对偷税行为严查重罚,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稽查的教育、惩处、打击职能,规范纳税行为,杜绝跑、冒、滴、漏,建立一个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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