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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普通办公室、专用办公室施工规范

   日期:2016-01-05     浏览:126    
核心提示:会议室、普通办公室、专用办公室施工规范

会议室施工规范 

一、会议室根据需要可分设大、中、小会议室。

二、中、小会议室可分散布置。小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30m2左右,中会议室使用面积宜为60m2左右;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m2,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m2.

三、大会议室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桌椅设置情况确定使用面积。会议厅所在层数和安全出口的设置等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并应根据语言清晰度要求进行设计。

四、作多功能使用的会议室(厅)宜有电声、放映、遮光等设施。有电话、电视会议要求的会议室,应有隔声、吸音和遮光措施。

普通办公室施工规范

一、普通办公室宜设计成单间式和大空间式,特殊需要可设计成单元式或公寓式。

二、大空间式办公室在布置吊顶上的通风口、照明、防火设施等时,应尽可能为自行分隔或装修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工程宜设计成模块式吊顶。

三、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它部门宜适当分隔。

四、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重要办公建筑设有间总值班室时,可设置专用卫生间。

五、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m,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宜小于10m2。

专用办公室施工规范

一、设计绘图室宜采用大房间或大空间,或用灵活隔断、家具等把大空间进行分隔;研究工作室(不含实验室)宜采用单间式,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室宜靠近相关的实验室。

二、应避免西晒和眩光。

三、应利用室内空间或隔墙设置橱柜。

四、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m2.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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