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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窑厂拆除不力 省政府批评10县区

   日期:2012-11-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小王    浏览:164    评论:0    
核心提示:   因淘汰黄河滩区黏土砖瓦窑厂工作不力,长垣县等10县、区被省政府通报批评。昨天,记者获悉,省政府
   

  因淘汰黄河滩区黏土砖瓦窑厂工作不力,长垣县等10县、区被省政府通报批评。昨天,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砖瓦窑厂工作情况的通报》,10月份开始督查关闭情况。

  开封340座砖瓦窑厂未拆

  当前,全省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砖瓦窑厂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文件通报了各个省辖市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砖瓦窑厂的实际情况。

  其中,在郑州市域内,中牟县应拆除189座(含漏登漏报49座、死灰复燃50座),已全部拆除。

  开封市域内,金明区应拆除85座(含死灰复燃14座),龙亭区应拆除11座(含死灰复燃3座),开封县应拆除189座(含死灰复燃25座),兰考县应拆除55座(含死灰复燃19座),均未拆除。

  新乡市域内,原阳县应拆除90座(含死灰复燃24座),除属于2012年年底前关闭范围的2座隧道窑和1座人工烘干轮窑外,其余87座已全部拆除。封丘县应拆除89座,已拆除5座。平原新区应拆除7座、长垣县应拆除9座,均未拆除。

  濮阳市域内,台前县应拆除11座,已拆除1座。濮阳县应拆除21座,范县应拆除15座,均未拆除。

  焦作市域内,温县应拆除4座,属于2012年年底前关闭范围的隧道窑,均未拆除。

  10县区被通报批评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中牟县、原阳县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开封市金明区、龙亭区、兰考县、开封县,濮阳市台前县、濮阳县、范县,新乡市平原新区、长垣县、封丘县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接下来,省政府还将于10月上旬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12月下旬开展验收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市、县、区,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环评区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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