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

山东住建厅长:每年1亿吨建筑垃圾,九成可再利用

   日期:2016-02-01     来源:网络    浏览:585    评论:0    
核心提示:“我省每年产生约1亿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8%,而在新加坡,其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率能到99%!”近日,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四

“我省每年产生约1亿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仅为8%,而在新加坡,其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率能到99%!”近日,山东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山东省政协委员、住建厅厅长王玉志表示,目前,国内已研发出“吃建筑垃圾”的整套设备,建议山东省征收垃圾处理费,并引入特许经营模式,让建筑垃圾运输或者资源化利用企业特许经营。

1453952016132288.jpg

山东省政协委员、住建厅厅长王玉志

王玉志表示,山东省每年产生约1亿吨建筑垃圾,大多是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不但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还影响生态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前不久发生的深圳渣土滑坡事故,就是建筑垃圾处理不当造成的,血的教训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王玉志讲到,要消除建筑垃圾,可以“几条腿”走路。首先从源头上推广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同时也应积极推行就地消纳。“目前,国内已研发出‘吃垃圾’的整套设备,可以在施工现场对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进行破碎加工,生产成砖、砌块等再生建材及混凝土骨料,直接用于建筑工程。建筑渣土可以通过基坑回填、堆山造景等方式,实现就地利用。”

他认为,山东省应建立收费制度,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依据一定标准向产生建筑垃圾的工程项目征收垃圾处理费,用于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同时建议引入特许经营模式,授予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消纳或资源化利用企业特许经营权。此外,还应规定: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政府采购目录,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城市公用设施和市政项目建设中优先采用。

为此,王玉志建议尽快出台山东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地方法规或规章,明确相关各方责任,明确分类、收集、运输、消纳等环节要求。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